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的通知(鄂劳社函[2008]113号)
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
湖北省选拔赛的通知
(鄂劳社函[2008]113号)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的通知》(劳社培就司函[2008]17号)和《关于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中就培函[2008]28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湖北省选拔赛(以下简称“大赛”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大赛目的
发掘和展示职业教育培训的新手段、新方法、新模式;宣传和交流各地职业教育培训一线的技术开发与应用经验;为国家职业培训多媒体资源中心征集一批优秀原创作品,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全国、全省共享。
二、赛事组织
本次大赛由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办。大赛设组委会,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、重大事项决策、评审专家聘请、评审过程监督、获奖名单及奖项审核等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部,承担日常管理和评审组织工作。
三、 参赛对象
参赛对象分为专业组、机构组和个人组。
专业组参赛对象是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软件开发单位,包括企业和研究院所等;机构组参赛对象是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,包括技工院校、就业训练中心、企业培训中心、其他职业院校等;个人组参赛对象是拥有参赛作品全部知识产权的教师和学生。
四、 参赛作品
(一)基本要求
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能通用于操作系统平台。作品中引用他人资料的,必须注明出处。
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与开发单位或作者有关的信息,往届职业培训软件大赛获奖作品不得再次参赛。
(二)作品类别
参赛作品分为应用软件和多媒体课程两大类。
应用软件类作品是采用仿真模拟、计算机建模和高级语言编程等技术,用于职业培训管理或模拟技能操作的程序及操作系统。该类作品仅限专业组和机构组参赛。
多媒体课程类作品是采用数字信号采集编辑设备和应用软件制作的,至少包含声音、图像、图形(图片)、动画等媒体形式之一的,用于辅助技能教学或自学的作品。
五、报名与评审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7月30日为报名阶段。参赛单位和个人将报名表(附件1)、参赛作品光盘及相关资料等寄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, 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汇总和初审。 经初审,符合条件的作品将报全国大赛组委会参加全国评审。参加全国大赛评审的作品需向全国大赛组委会交纳评审费(参加个人组评审交纳150元;机构组评审交纳800元;专业组评审交纳3000元)。
六、奖励
省级大赛设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,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。参加全国评审获奖者,奖项设置见附件3,全国组委会将组织出版作品集,举行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。
七、其它事项
参赛单位或个人应保证对报送的作品拥有著作权,对于冒用他人成果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,组委会有权拒绝该项作品参赛;对于已获奖的作品,发现相关问题的,组委会将取消其奖项并公开曝光,大赛组委会保护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。
联系人:汤小晖 陈晓爱
电话(传真):027-87339655 87262380
通讯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华银大厦1810
邮政编码:430071
附件:
1.
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湖北省选拔赛报名表.doc
2.
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湖北省选拔赛评审要点.doc
3.
第三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奖项设置.doc
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
